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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解押后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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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添加时间:200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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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房只要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其实也可以买卖。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上,有发展商将房子抵押给银行,然后又对外出售。由于开发商大多依*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用来担保抵押的标的物就是建设项目,开发商边建房边将商品房预售出去,以收进的购房款偿还银行贷款,这样操作能够加快开发资金的周转速度,解决开发商自有资金不足的难题。买卖抵押房的前提在于,其法律手续是否完备、购买者是否知情,因此买卖抵押房也是一个容易遭到非议的“擦边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此可见,法律上并未禁止抵押人合法转让抵押房。开发商售出抵押房,应根据法律规定,在出售给购房者前通知抵押权人(多为银行),在银行同意将房子“解押”(解除抵押关系)后,开发商还须明确告诉购房者,这是一套抵押的房子。只有这些程序到位后,房子售卖还要履行到房管局登记备案等一系列手续。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购买解押的房子同样可以办到产权证,而且只要解押顺利,买房、办证所办的手续也不比普通房多。
 
                                              来源:大河法律网 作者:大河法律网